1.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有关股权投资资料如下: (1)甲公司于2×21年1月2日以现金16000万元自乙公司购买其持有的丙公司100%股权,并于当日向丙公司董事会派出成员,并能主导其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乙公司就丙公司在收购完成后的经营业绩向甲公司作出承诺:丙公司2×21年、2×22年、2×2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000万元、2000万元和3000万元。
如果丙公司未达到上述承诺业绩,乙公司将在丙公司每一相应年度的审计报告出具后30日内,按丙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利润的差额,以现金方式对甲公司进行补偿。购买日,甲公司根据丙公司所处市场状况及行业竞争力等情况判断,预计丙公司能够完成承诺利润。
(2)丙公司在2×21年共实现净利润1200万元,同时甲公司在2×21年年末预计丙公司2×22年、2×23年均能够实现净利润约5000万元。
(3)由于整体宏观经济形势变化,丙公司在2×22年共实现净利润1400万元,同时甲公司在2×22年年末预期该趋势在2×23年将持续下去,预计丙公司2×23年能够实现净利润约2600万元。
其他资料:甲公司与乙公司交易前不存在关联方关系;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
要求:
(1)根据资料(1),说明甲公司购买日应确认的或有对价金额,说明理由,并编制会计分录。
要求:(2)说明2×21年丙公司实现了预期利润,甲公司是否需要进行会计处理。
要求:(3)说明2×22年丙公司未实现预期利润,甲公司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