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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危害公共安全违法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 (1)《刑法》第125条第1、3款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构成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装置的,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罪定罪处罚。陈某购买黑火药,制造和储存炸弹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因此,A项错误。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2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构成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行为。颜某并无携带弩的行为,其购买行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因此,B项错误。 (3)《刑法》第135条规定,安全生产设施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某煤矿公司系安全生产设施、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造成人员重大伤亡,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因此,C项正确。 (4)根据《刑法》第115条第1款的规定,故意引起炸弹、炸药包、手榴弹、雷管及各种易爆的固体、液体、气体物品爆炸,或者利用各种手段,导致机器、锅炉等设备或装置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构成爆炸罪。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构成故意杀人罪。严某虽然以爆炸的方法将温某炸死,但由于是在空无一人的大桥上实施爆炸,且没有影响大桥的安全,并没有危害公共安全,不构成爆炸罪,构成故意杀人罪。因此,D项错误。
下列关于刑事特别程序的表述,正确的是(  )。 (1)《刑事诉讼法》第288条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7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5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刑事和解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33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作为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办理:①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②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7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在5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得作为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办理。辛某抢夺赵某价值5000元的手机,不是因为民间纠纷引起,且辛某构成抢劫罪,依法应当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不能适用刑事和解。因此,A项错误。 (2)《刑事诉讼法》第298条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1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有上述规定情形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39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连同相关证据材料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本案中,公安机关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因此,B项错误。 (3)《刑事诉讼法》第281条第3款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24条第2款规定,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因此,C项正确。 (4)《刑事诉讼法》第302条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公安机关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42-344条规定,公安机关发现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犯罪嫌疑人,可能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应当对其进行精神病鉴定。对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在7日以内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连同相关证据材料和鉴定意见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左某冲入机动车道,虽危害了公共安全,但其未实施暴力行为,不应对其强制医疗。因此,D项错误。
下列关于证据的表述,正确的是(  )。 (1)《刑事诉讼法》第62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73条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34条规定,凡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6岁的闵某虽然年幼,但是能够辨别是非、正确表达,可以作为证人。因此,A项正确。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09条规定,下列证据应当慎重使用,有其他证据印证的,可以采信:①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对案件事实的认知和表达存在一定困难,但尚未丧失正确认知、表达能力的被害人、证人和被告人所作的陈述、证言和供述;②与被告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有利被告人的证言,或者与被告人有利害冲突的证人所作的不利被告人的证言。虽然柏某与司某有仇,且提供了不利司某的证言,但如果有其他证据印证,仍然可以采信。因此,B项错误。 (3)《刑事诉讼法》第150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65条第1款规定,需要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制作呈请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报告书,报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条第3款规定,为进一步查明有关情况,必要时,可以对远程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网络远程勘验。进行网络远程勘验,需要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依法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公安机关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对境外犯罪嫌疑人宁某的网络邮箱、微信、QQ通信内容进行网络远程勘验,须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勘验检查的现场负责人无权批准。因此,C项错误。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77条规定,询问笔录没有记录告知证人有关作证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因此,D项错误。
下列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1)《人民警察法》第21条规定,人民警察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该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民事赔偿虽不属于公安机关案件管辖范围,但民警应当依照上述规定予以办理,鲁某的做法错误。因此,A项错误。 (2)《人民警察法》第22条第2项规定,人民警察不得泄露警务工作秘密。第48条规定,人民警察有该法第22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纪律人民警察,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顾某泄露警务工作秘密,应当给予处分,必要时可以采取停止执行职务措施。因此,B项错误。 (3)《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30条第3项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因所在公安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应当予以辞退。第31条第2项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不得辞退。崔某因病请假,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公安机关不得辞退。因此,C项错误。 (4)《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12条第1款规定,人民警察使用武器造成犯罪分子或者无辜人员伤亡的,应当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报告。《人民警察法》第49条规定,人民警察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翟某使用枪支制止犯罪行为,虽不慎造成无辜人员受伤,但其开枪行为合法且履行了报告义务,翟某无违法违规情形,不应给予处分。因此,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