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试题数量: 购买人数: 提供作者:

有效期: 个月

章节介绍: 共有个章节

收藏
搜索
题库预览
[治安学I]任女士是G省B市兰苑花园小区的业主。2020年9月5日,因不满兰苑花园小区物业及业委会的相关工作,任女士在“兰苑花园业主联谊实名群”里质疑,业委会不召开业主大会便擅自让康旭物业公司通过试用期的行为侵犯了全体业主的权利。当时也在群里的洪山街道兰苑社区支书刘某对其质疑回应说:“开不开业主大会,怎么开是业委会的事”。任女士对刘某的这个回应十分不满,她将刘某的回应截屏发到了业主们的一个维权群里,并在下面跟了一句“看这个草包支书怎么说的”。就因为这句话,刘某向B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洪山派出所报了警。任女士说,说过“草包支书”之后,她就回到了A市的家中。但到了9月中旬,洪山派出所民警打电话传唤她到B市去,但她认为洪山派出所使用电话传唤不符合公安机关异地传唤的规定。因而她要求对方先跟其所在的辖区派出所联系。但过了一个多月后的11月3日,洪山派出所再次跟任女士联系,任女士则要求对方联系她所在辖区的派出所处理。当天下午5时左右,她回到家中后,发现门口有人鬼鬼祟祟的,就打电话报了警。等出警民警来到她家向她询问情况时,洪山派出所的民警跟着走了进来,在其未做任何反抗的情况下直接给其戴上了手铐。随后,任女士被从A市带到B市。途中行车4个小时左右,她口渴要水喝,但遭到了拒绝。于次日凌晨1点开始做笔录,凌晨2点做完笔录,早上6点多就被要求必须起床,后任女士被B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侮辱)之规定,决定行政拘留三日。 问:请根据所学内容,分析案件。(10分)
[治安学I]2022年3月5日下午,孙某(女,22岁)在我省甲市一公园内搭识周某(男,35岁),让周到其租住地嫖宿,周当时未同意,临走时将手机号码留给孙某。当晚8时许,孙某打电话给周某,约其出去玩。周某让孙某到该市“明日大酒店”见面。因周是“明日大酒店”的常客,总台服务员朱某未进行住宿登记,直接将该酒店312房间的钥匙交给周某。周与孙在312房间嫖宿,付给孙200元钱,两人准备离开房间时被派出所民警查获。民警将两人传唤至派出所讯问,并制作了讯问笔录。经查,孙某,四川成都人,10天前刚到甲市;周某,广西桂林人,2004年春节后到甲市从事贩卖水果生意,一直暂住在甲市中山小区18号。公安机关依法履行告知程序后,以“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和“卖淫”对孙某分别决定罚款500元、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0元,合并执行行政拘留10日、罚款5500元;以“嫖娼”对周某决定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周某服从处罚,民警当场对其收缴了罚款;孙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并提出让同乡李某(在甲市无常住户口)作担保,申请暂缓执行对其的处罚决定。办案民警经派出所领导批准,同意孙某的申请,并办理了相关手续。 问: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指出公安机关在办理本案时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10分)
[治安学I]2021年6月5日下午,外地民工沈某在搬运货物时,不慎将刘某的衣服碰脏,两人发生争吵。刘某用购买的衣架砸向沈某,拳击打沈面部,引起群众围观,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后,让沈某先去医院看病,第二天与刘某一起到派出所处理。6月6日,沈某与刘某到派出所,沈将县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软组织挫伤)、病历、医疗费单据等交给办案民警,民警称沈某的伤情须做法医鉴定,否则不能处理。6月7日、8日、9日,沈某多次到派出所要求处理,民警都让其去做法医鉴定或以工作忙为由推拖。6月11日,沈某经鉴定为轻微伤。7月5日,民警通知双方到派出所调解。沈某不同意,民警称:“不同意调解也行,但要处理刘某是很难说的。”沈某只好接受调解。调解中,刘某否认拳击沈面部,不同意赔偿沈的医疗费。经民警向齐某及围观群众调查,证实了刘某的违法行为,刘才同意赔偿沈某医疗费等费用共计1000元。沈某认为误工费计算错误,办案民警称:“你一个外地民工,一天能挣几个钱?对方是国家干部,同意赔你钱就不错了!”沈某即与刘某签订了治安调解协议,收取了刘某的1000元赔偿金。7月25日,沈某听同事说刘某还应当赔偿其精神损害,遂找到办案民警,要求刘某增加赔偿费用,否则,要求公安机关给予刘某治安管理处罚。办案民警答复沈某:“此案已经办结,如果你对损害赔偿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问:1.请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指出办案民警对沈某的几次答复是否正确(说明理由)?(5分)2.指出公安机关处理本案时存在的问题。(5分)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