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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资料:新加坡的投资环境 作为亚洲“四小龙”之一的新加坡,在短短的三十多年间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奇迹。除了天然的深水港和优越的地理位置之外,新加坡自然资源极其贫乏,某种程度上讲并不具备发展经济的必要条件。然而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经济腾飞开始,新加坡经济增长率一直保持在8%左右。新加坡的经济发展很大程度上是靠外资的作用,1992年,外来投资占社会总投资的比例高达81%,制造业方面的投资89%来自外资。其投资环境可概述如下:(1)政治环境。新加坡的人口中78%为华人,因此它吸收了中国儒家的伦理思想、服从权威和勤劳工作。这种伦理思想构成了新加坡政府“家长式”的管理得以有效实施的牢固基石。新加坡实施的政府严厉管制下的市场经济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经济体系。这个经济体系有效地把政府这一“看不见的手”与政府的宏观调控紧密地结合起来,在过去几十年中,政府所取得的成就赢得了人民的信任和支持,政治局面非常稳定。(2)经济环境。新加坡的经济一直保持着很高的增长率,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新加坡的经济增长达到历史的最高峰,平均增长率为8%左右,1988年达11.1%。进入90年代,虽然经济增长速度有所减慢,且呈递减趋势,但仍然有5%以上的平均增长率。另外,物价稳定,通货膨胀率维持在1%-3%之间,汇率也基本保持不变,约为1美元兑1.66新加坡元。在基础设施方面,新加坡有着优越的地理位置和天然的深水港,新加坡港是世界上最繁忙的港口之一,自1986年起,进出新加坡的船只和吨位连续数年居世界第一位。在空运方面,新加坡是东南亚航空转运中心,有两个机场,其中樟宜机场在世界上排第13位。新加坡的通信设施是世界上最先进的,100%采用数据网络,1990年即实现了通讯的综合化。新加坡处于欧亚及南太平洋海底电缆的汇合处,电传、传真、国际直拨电话连接世界各大城市,国内通讯也很发达。(3)法律环境。新加坡法律环境以完备、严厉、透明和紧密联系实际为主要特征。新加坡在经济方面进行了全面立法,如知识产权保护法、专利权保护法以及国际商务往来等方面的法律,新加坡经常调整其经济法规,尤其是与外商投资有关的法律,目的是不断适应国内和国际形势,改善投资环境并保护投资者利益。(4)有关政策管理方面的规定。国外的经济实体可以自由地在新加坡建立自己的企业,开展经营活动。在所有权方面,对外商无特别要求,也不规定外来投资者必须购买本地生产的原材料或规定产品出口的百分比,外商可自由地获取必要的生产要素和进行融资活动,并自由地支配所生产产品的销售市场。新加坡对对外贸易和资本流动及技术转让也没有限制。另外,为优化产业结构,新加坡经济发展委员会与贸易发展局、金融管理局及国家科技局一起为外来投资以及本地企业的经营提供了一些优惠政策,如为企业采用新技术和新技能等给予投资折让、风险资本、R&D费用免税等。根据以上案例资料内容,试回答以下问题:1.结合案例,运用罗氏等级评分法分析新加坡的经济环境,并得出评分。2.我国首都钢铁公司在海外投资有很多,它适于到新加坡投资吗?为什么?(10分)【缺少答案,请补充】
美国从1948年实施“马歇尔计划”开始,就建立了一套以海外投资保险为核心的促进和保护海外投资的法律制度。美国把政府对外援助与商业海外投资联系起来,把对外援助作为促进本国企业海外投资的重要筹码,通过对外援助,使美国企业在受损国的海外投资中获得更为有利的竞争机会。如美国对中东、中亚地区的经济援助甚至军事援助或控制,实际上以政府的力量保证美国企业在该地区的资源开发优势和利益回报,使该地区成为美国获取石油、天然气等资源供应的重要来源地。 此外,美国还由政府出资设立专项基金或机构支持美国企业的海外投资,如美国贸易发展基金(TDA)、小企业发展中心等。TDA主要通过与发展中国家和中等收入国家的投资项目提供可行性研究、定向考察、技术援助等方面的资助,增强美国公司在海外投资方面的对外竞争力。据悉,在TDA支持美国海外投资的各项资助中,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费用约占该机构总预算的77%。另外,鉴于中小企业在海外投资中面临更多风险的现实,从20世纪80年代以后,美国开始注重对中小型企业海外投资的特别鼓励和保护,如建立“小企业发展中心”,对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对外投资提供资金援助,并实行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技术转让计划等。 巴西和中国是同是金砖国家(BRICS)成员。2001年,美国高盛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吉姆·奥尼尔第一次提出“金砖四国”的概念,特指世界新兴市场,2010年南非加入,并改称为“金砖国家”。巴西和中国一样,国际化是近些年才突飞猛进,同时经受了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鉴于中国和巴西同属新兴市场国家,其对外直接投资政策具有可比性。目前巴西和中国已经从以内市场自给自足为中心的发展战略转变为寻求国际经济地位的发展战略,其中包括将对外直接投资支持作为其产业政策议程的一部分。这是两国比较相似的地方。两国从公共政策方面来看都需要政府支持,尤其政府需要国际税收和行政审批上更加优惠和便利,作为保护和促进投资的双边或多边贸易协定也应更多重视。企业融资角度的问题也需要考虑。总体来说,中国和巴西在对外直接投资背景和主要问题上有很大的相似之处,但在对外直接投资具体政策上还是有很大的不同。中国政府一直把重点放在跨国收购国内稀缺的资产上,例如能源类跨国并购。中国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的对外直接投资在对外直接投资总量中一直占有很高比重。资源寻求型并购机会比较多。另外中国的战略更有可能对国内经济产生积极的溢出效应,中国也有很多技术寻求型对外直接投资,很大程度促进了中国国内技术研究与发展。而巴西政府更倾向于支持已经具有高度国际竞争力的行业,这和传统上建立在发达国家基础上的对外直接投资理论比较吻合,不断增加和发挥行业竞争优势。【缺少答案,请补充】
2012年3月,中国三一集团关联公司罗尔斯(Ralls Corp.)收购了位于美国俄勒冈州的4个风电场项目。当年5月,美国海军西北舰队认为该风电场项目影响其航空训练,经交涉,罗尔斯公司将风电场南移2.4公里。但是,7月,美国外资投资委员会(CFIUS)颁布临时禁令,要求罗尔斯公司停止风电场内所有建设,该禁令于9月28日奥巴马签署后正式生效。这也是美国近22年间总统亲自叫停的首例外资收购案。三一集团在向美国政府索赔无果后,开始了诉讼之路。 2012年10月,罗尔斯公司向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区分法院递交诉状,将奥巴马总统和CFIUS列为共同被告,将其告上法庭。美国东部时间2014年7月15日,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对该案做出判决。合议庭一致认定:奥巴马政府在审查该项目时侵犯了三一集团关联公司罗尔斯的合法权益。法庭判决美国政府需要向罗尔斯公司提供相应的程序正义,包括CFIUS或总统做出相关决定所依赖的非保密信息和罗尔斯公司在了解相关信息后做出回应的机会。法庭还判定允许罗尔斯公司对CFIUS限制收购风电项目的相关命令进行挑战。 依据法院判决,美国政府向罗尔斯公司提供了非保密信息,罗尔斯公司则对该信息提出了反对意见。美国政府随后与罗尔斯公司展开协商,并最终达成全面和解。罗尔斯公司撤销了对奥巴马总统和CFIUS的诉讼,而美国政府也相应撤销了对罗尔斯公司强制执行总统令的诉讼。【缺少答案,请补充】
日本八佰伴(Yaohan)惨败在哪儿八佰伴是日本最大的百货公司之一,在20世纪90年代全盛时期,八佰伴在全球16个国家拥有400多家百货公司,以雄霸世界零售业第一把交椅而扬名。1997年7月,八佰伴宣布破产,向法院申请“公司更生”保护。当时八佰伴的负债额达到1613亿日元,是日本战后最大的一家企业破产案。 法院在调查中发现,导致八佰伴破产的致命原因有三:一是,八佰伴低估经营非核心业务的风险,在急速成长过程中,八佰伴遂逐渐背离了百货和超市的主业,而发展地产、食品加工和娱乐等辅业。然而,随着金融风暴的冲击,集团的这些辅业变成了负资产。这些辅业都为八佰伴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二是,八佰伴低估了扩张业务的风险,1990——1996年,短短6年间,八佰伴在中国内地的零售点由零扩张到50多家。在扩张的过程中,它明显低估了扩张业务的风险,加上八佰伴当时遇上国家宏观调控,为了实现集团主席的梦想,只好通过信贷进行扩张。面对预期更差的回报及不断扩大的资金需求,八佰伴最终陷入难以自拔的困境。三是,八佰伴低估了开发海外新兴市场的风险。1972年,八佰伴将巴西视为第一海外市场,但当时的巴西经济动荡,它只得铩羽而归。20世纪90年代初,八佰伴开始进军中国市场,并将总部迁至中国上海。但由于中国消费者当时还未能完全接受超市和百货公司的销售模式,中国消费者还处于比较低的消费水平,再加上遇到国家宏观调控和国内合作伙伴已核准资金不能如期到位等问题,引致资金回报率不断下滑,辛苦经营了十多年的八佰伴终于以清盘结束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