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试题数量: 购买人数: 提供作者:

有效期: 个月

章节介绍: 共有个章节

收藏
搜索
题库预览
绿通车辆及收割机运输车辆的相关规则如下: 1. 绿通车辆合格标准: - 对《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与范围外的其它鲜活农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它鲜活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的20%的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执行。 - 混装与放蜂相关的临时板房、灶具等生活必备用具的转地放蜂车辆,视同整车装载。 -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不作为判定车辆是否符合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依据。发现未持、过期、信息不符等动物检疫证明的运输仔猪车辆,可交于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处理。 2. 绿通车辆整车合法装载容积的判定方式: - 普通货车:以车辆车厢长、宽、高计算总容积; - 仓栅式货车:以实心栏板长、宽、高计算总容积; - 厢式货车(封闭货车):以车辆货厢的总容积,判断是否合格; - 敞篷货车(平板式、栅栏式):以本车长、宽以及比照同轴距普通货车车厢高度计算的总容积,判断是否合格; - 罐式货车:运输鲜奶等罐式车辆,如载重不符合标准,依据载重计算容积(液体体积)是否合格。车主改装的罐式车辆,无罐体容积的有效证明,按照载重标准确定是否免费(注:正常牛奶的密度平均为1.030kg/dm³); - 特殊结构货车(水箱式):装运的水体中载运有可见活动水产品较多的,视同为整车装载。 3. 绿通车辆不合格判断标准: - 车货总质量(由出口负责认定)或外廓尺寸超过国家规定的最大限值; - 运载货物不属于《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范围; - 运载货物属于水产品、瓜果、蔬菜、肉、蛋、奶等的深加工产品; - 运输冷冻发硬、腐烂、变质有异味农产品的车辆; - 装载鲜活农产品未达到车辆核定载质量和车厢容积的80%以上; - 混装非鲜活农产品的; - 混装《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范围外的鲜活农产品超过20%以上; - 假冒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承运人主观上存在逃费动机,利用符合免费政策要求的农产品掩盖、围挡、混装深加工农产品及非农产品,企图蒙混过关; - 未提供行驶证原件、提供的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地方政府政务平台的电子证件无法确定核定载质量或行驶证过期的车辆; - 行驶证标注“仅可运送不可拆解物体”的车辆; 4. 合格收割机运输车辆判断标准: - 所载联合收割机(插秧机)均持有省级农机、交通部门和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作业证》且在有效期内; - 联合收割机(插秧机)号牌均与《作业证》登记信息一致且无涂改; - 收割机运输车辆车货总质量(由出口负责认定)和外廓尺寸均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最大限值。除装载联合收割机(插秧机)及其常用必备配件外,未装载其它货物。 5. 不合格收割机运输车辆判断标准: - 无《作业证》、《作业证》上省级农机、交通部门和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公章不清晰或不完整,以及未在有效期内的; - 《作业证》登记信息与当前运输的联合收割机(插秧机)未对应或《作业证》有涂改; - 车货总质量(由出口负责认定)或外廓尺寸超过国家规定的最大限值; - 联合收割机未悬挂正式号牌; - 运输除联合收割机(插秧机)必要配件以外,混装其他物品的; - 未提供行驶证原件、提供的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地方政府政务平台的电子证件无法确定核定载质量或行驶证过期的车辆。 6. 查验要求: - 对绿通车辆应进行全方位、多点位查验,对车辆前、后、两侧及车厢顶部(封闭式车厢检查车厢内部),宜使用智能检测设备辅助快速查验。 - 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严格按照查验要求进行查验,录入查验信息。 - 绿通车辆查验时应对车辆进行拍照,拍照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行驶证(正副本)、车辆车头、车尾、车侧、货物照片。 - 绿通车辆查验时需按车辆货厢封装类型进行查验拍照,分为敞篷货车(平板式、栅栏式)、普通货车(篷布包裹式)、厢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特殊结构货车(水箱式),并规定了各类型车辆的拍照要求。 - 收割机运输车辆查验时应对车辆进行拍照,拍照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行驶证(正副本)、作业证、车辆车头、车尾、车侧、货物照片,并规定了各拍照内容的要求。 - 判定为不合格车辆,除拍摄相关照片外,在登记不合格类型时,应增加其它有效证据资料。对三种不合格情况可不上传货物照片。 - 查验信息修正及补录要求:因现场操作原因产生的错误记录,可由站长及以上(含站长)权限人员或指定人员进行修正;查验APP出现异常情况时,可现场手工登记查验信息、手机拍摄查验照片,事后补录;现场查验时,因二维码异常导致无法正常获取通行交易信息的,可通过查验APP应急查验功能上报查验数据;查验信息修正及补录工作应在查验后1个自然日内完成。【缺少答案,请补充】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