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甲公司是一家制造业上市公司,乙公司是一家制造业非上市公司,两家公司生产的产品不同,且非关联方关系,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目标客户多是小微企业,与甲公司的市场能有效互补,拟于2023年末通过对乙公司原股东非公开增发新股的方式换取乙公司100%的股权以实现对乙公司的收购。目前,甲公司已完成该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拟采用实体现金流量折现法估计乙公司价值。相关资料如下:(1)乙公司成立于2020年初,截至目前仅运行了4年,但客户数量增长较快。乙公司2020—2023年主要财务报表数据如下
(含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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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公司预测,乙公司2024年、2025年营业收入分别增长20%、12%,自2026年起进入增长率为4%的稳定增长状态。假设收购不影响乙公司正常运营,收购后乙公司净经营资产周转率、税后经营净利率按2020—2023年的算术平均值估计。假设所有现金流量均发生在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代表全年平均水平。
(3)乙公司的目标资本结构(净负债/股东权益)为2/3,等风险债券税前资本成本为8%;普通股β系数为1.4,无风险报酬率为4%,市场组合必要报酬率为9%。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4)甲公司非公开增发新股的发行价格按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确定。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相关交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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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1)编制乙公司2020—2023年管理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结果填入下方表格中,不用列出计算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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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测乙公司2024年及以后年度净经营资产周转率、税后经营净利率。
(3)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估计乙公司的股权资本成本;按照目标资本结构,估计乙公司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4)基于上述结果,计算2024—2026年乙公司实体现金流量,并采用实体现金流量折现法,估计2023年末乙公司实体价值(计算过程和结果填入正文表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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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假设乙公司净负债按2023年末账面价值计算,估计2023年末乙公司股权价值。
(6)计算甲公司非公开增发新股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